夜裏,呂安看著趙樂帶回來的晚飯,雞鴨魚肉齊全,還有一壺小酒,當然還有一包饅頭以及一些鹹菜。
呂安有點驚訝,竟然有這麽多菜?隨即問道:“我給你的這些銀子,可以買這麽多東西?”
趙樂坐在一旁說道:“您給的銀子,那肯定是不夠買這麽多東西的,最多買個雞和魚,,一包饅頭,然後還有半壺酒吧。”
“那你這個鴨,豬肉,還有半壺酒怎麽變出來的?我可不信,你會自掏腰包。”呂安笑著問道。
“其實吧,很簡單,去酒樓裏,買這麽多這麽點錢肯定是不夠,但是如果我自己買菜,然後給點錢,讓別人做,那就夠了,還能多出一點來。”趙樂得意的說道。
“那要是做的不好吃,怎麽辦,那這個錢不就打水漂了?”呂安反問道。
“我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因為您應該很久沒吃肉了吧,現在不管好不好吃,你都會覺得好吃極了。”趙樂說道。
呂安擦了擦口水,拿起了一隻雞腿啃了一口,說道:“你說的倒是很有道理。”
呂安指了指,示意趙樂一起來,別客氣。
趙樂馬上樂了,露出了憨厚的笑容,大笑起來,馬上給呂安還有自己倒了一杯酒,自己一飲而盡,“爽”。
呂安看到趙樂喝酒的樣子,說道:“看來你是很久沒喝酒了吧。”
趙樂點了好幾次頭,說道:“這酒又不能填飽肚子,而且又貴,沒事喝它幹嘛?”
“真的假的?”呂安不信道。
“嗬嗬,以前喝多了,出過事,之後家裏父母就不給喝了,所以已經很久沒喝了。”趙樂撓了撓頭說道。
“看不出來,你還是一個孝順的人。”呂安吃著菜,喝著酒驚訝道。
“算是吧,雖然遊手好閑,但是還比較聽父母的話。”趙樂嘿嘿笑道。
呂安看著這個有點奇怪的人,搖了搖頭,看著是個混混,倒是很孝順。穿著個甲胄,卻拿不穩刀。市井出身,嘴皮子很溜。最厲害的一點,竟然懂得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