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史黛拉看傻了眼。
你確定這是攔車,不是打劫?
車子在陳邪前方五米左右的位置左右漂移,差點撞上路邊護欄。
車子雖然在陳邪眼中,款式略顯老舊,但比童明那輛老爺車要好太多了。
在九十年代,這種車已經算得上豪車。
“有病啊!站在路中間,你……”
司機被嚇得心驚肉跳,探出頭破口大罵。
但看清楚攔自己車的人,瞬間愣住了。
神情怪異,心中的憤怒瞬間消散,甚至還有點害怕。
“陳……陳邪、史黛拉?”
看到是老熟人,陳邪露出笑容,手一揮,禮貌熱情的招呼道:
“呦真巧,戴維斯,還沒死呢?”
陳邪這樣打招呼,自然是有原因的。
戴維斯同樣沾上倪露露的血,但兩天過去,卻一點事都沒有。
而且他的血液是沾在手上,這可沒這麽容易消掉。
這一點非常說明問題。
史黛拉也投來驚訝的目光,沒想到在這裏能遇到戴維斯。
再次見到陳邪,戴維斯再沒有之前的囂張跋扈,挪了挪屁股,顯得有些坐立不安。
“你們怎麽在這裏?”
戴維斯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這讓陳邪起了疑心。
自己之前的確恐嚇過他。
但如果說,一把手槍,就能讓一個土皇帝般的紈絝子弟對你畢恭畢敬,未免也太誇張了。
陳邪聳了聳肩膀,無奈道:
“說來話長,看我們這麽狼狽的樣子就知道肯定沒你這麽瀟灑,去隔壁鎮上的酒吧和一群狐朋狗友,叫上五六個花枝招展的小姐,徹夜長談人生理想,真是讓人羨慕。”
“你……你怎麽知道?”
被陳邪一語中的,戴維斯有些心虛。
陳邪指著他的脖子,道:
“身上散發著酒精和女性香水的味道,脖子上的四道處吻痕沒擦幹淨,從吻痕形狀來看,應該是三位姑娘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