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把何嬌嬌緊急送醫以後,警方立刻對何嬌嬌租住的房屋進行了勘察,但一無所獲。
可悲的是,何嬌嬌的手機也並不在她租住的房屋裏,可以說,她什麽也沒有帶來,亦或者,她把東西藏在了某一處,但是目前,何嬌嬌已經送往醫院緊急救治,是生是死,還沒有結果。
江濤叫來了齊慶,和萬濤一起,找到了這個房子的房主。
房主是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小夥,人比較開朗,聽說是警察找他,他還有些懵逼,自言自語:“我這段時間沒惹什麽事情呀?”
通過交流才知道,這個小夥比較喜歡打架,是特能惹事那種,隻要一喝酒就變身,喝酒之前,他屬於這個世界,喝了酒以後,這個世界屬於他……
家裏條件比較富裕,父母都是國企高管,家裏不缺錢,他大學畢業以後,也沒參加工作,就隨手買了幾套房,每年靠吃房租度日,平日裏要嘛宅在家裏,要嘛和朋友出去打遊戲,要嘛就是喝酒吃肉加K歌。
可他說的這些,並不是警方想要了解的。
江濤趕緊打斷了他後麵侃侃而談的下半場,如果給他一個跳台,估計這小子能白話一整天。
江濤直接進入主題,詢問租住他房子的那個女人的具體情況,這時候,小夥才意識到,警方找他的目的,並不是他惹了什麽麻煩,而是他租出去的房子有問題。
小夥手裏有好幾套房子,得知是哪一套以後,他仔細的回想了一番。
他表示,他從來不幹違法的事情,所以租房子這種事,他也非常謹慎,查驗身份證,核對身份證是真的以後,簽訂合同,才會收取租金和押金,然後,他一般不會再去管租客。
隻要租客不亂造房子,他一般都懶著去瞧一眼。
小夥趕緊找出了租給何嬌嬌房子的合同,合同上的確簽署的是何嬌嬌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