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野人渾身傷痛,尤其是野人,那蛇傷本就還沒有消腫,再加上各種外傷,說實話,這個樣子真的趕不了遠路,但凡碰見點危險,跑也跑不快,打也打不過。
回葫蘆鎮養傷是最好的選擇,隻是那裏冤家對頭不少,估計還有人在四處緝拿我二人,多少有些不方便。
進入小鎮之前,我不得不拿出看家本領,給自已和野人來了個喬裝打扮。
野人的形象比較好解決,弄點泥灰把那小白臉抹得黑呦呦,再把一頭散亂的長發盤成道髻,找了一根樹枝插起來,新衣裳再一換,騎上毛驢,倒也有種道長下山的即視感。
而我則用白布把上半身連著頭部全部纏了一遍,用炭筆畫了濃濃的黑眼圈,再杵著一根拐杖,一瘸一拐的吊在野人身後,卻是分開行動。
還別說,我這一招瞞天過海,那城門口的兩隻黑狗愣是沒看出來。
這一次吸取教訓,沒有選擇奢侈的旅館,而是找了個行走江湖的苦力們最愛住的簡陋旅館,裏麵有個很大的牲口棚,一天要管幾十隻牲口,可見這裏的客流量有多大。
這裏接待的都是南來北往的客商,口碑信譽都還不錯,如果這裏有問題的話,這些人哪裏舍得住進來。
我和野人要了一個單間,並沒有去擠什麽大通鋪,能落個清淨。
且這旅館裏麵有提供簡單的夥食,倒也省得我們跑出去覓食。
如此這般渾渾噩噩地修養了三天,我和野人這才好了個七七八八。
這一天,野人正趴在桌子上“奮筆疾書”,而我則扒拉著手指,盤算著口袋的銀錢能支撐多久時,那房門前突然傳來無數腳步跑動的聲音。
我好奇的拉開一道門縫看過去,見到許多房客不停的往外麵跑,看其神色張惶的樣子,定是有大事發生。
我拉住一個比較年輕的小夥,“小哥,發生了什麽事,為何這般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