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道痕想了想講了起來。
傳聞六十多年前,那時候鬧饑荒,很多人吃不上飯,大夥都靠打獵虎狼的毛皮為生,大興安嶺腳下的一個村子裏,有一家三歲的小孩子被狼叼走了,那家是急的不行,但他們心裏清楚被狼叼走的小孩,十有八九是沒得救了,但那家人不死心,還是打算去深山裏行找。
而那小孩的母親也跟著進了樹林行找自己的兒子。
那時候不像現在,別說是手電筒了,就算是打一個油燈那都是不敢奢侈的,也隻有地主家才有這個實力。
因為是晚上加上是分頭行動,那小孩的母親不小心從高坡上摔了下去,不幸的是把兩隻腿給摔斷了。
孩子的母親絕望了,因為在大興安嶺的深山裏摔斷腿那就隻有等死的份。
孩子的母親想爬上去但斜坡太陡若不用腳根本爬不上去。
深坑裏長滿了百合花,孩子的母親渴了就把百合花放在嘴裏嚼出水分維持生命,就這樣一連過了三天。
也就在孩子母親快撐不住的時候,突然聽見一聲狼叫,從前麵的草叢裏慢慢走出一頭比普通狼大兩倍的灰狼。
孩子的母親心裏徹底涼了半截,她知道現在遇到狼必死無疑。
灰狼叼著一塊血淋淋的肉,孩子母親已經接受了這個現實閉上眼睛等死,但奇怪的是灰狼並沒有吃孩子的母親而是把嘴裏叼著的肉放在孩子母親身前,然後轉頭又鑽進了草叢,消散不見。
孩子母親看著地上的肉也是驚訝不語,她跟著丈夫打獵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孩子母親猶豫再三最後還是撿起生肉吃了起來,隻有自己活下來才能找到自己的兒子。
雖然那時候鬧饑荒窮到連飯都吃不起,但孩子母親的丈夫時不時就會上山打一隻狼回去,所以家裏也沒有被餓著,孩子母親捏了捏生肉,以前家裏放狼肉和虎肉大概知道這肉是多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