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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以後,“綁架行動”正式實施。
林蕊在吃完晚飯後跟家人說出去看電影,就離開了家。
然後她悄悄進了史大發預先訂好的蓮花賓館515號房間。
“你出來後,一路上沒人注意到你吧?”坐在房間裏的史大發看著她問。
“是的,我出來後天已經黑了,路上行人不多。到了這賓館,我又按照你的囑咐,從後門悄悄進來,沒人注意到我。”
“好。現在你就算正式被綁架了。在取得贖金前,你不能隨意行動。”史大發繃著臉對林蕊說。
“我知道的。”林蕊有些不屑一顧地說。
史大發又說:“給你爸爸的信我已經寫好了,你看一看。”
林蕊坐到桌子前,從筆記本電腦上看史大發寫的電子信。
呂一凡先生:
您的女兒在我們手裏,想讓她平安回家的話。請按照我們的要求做。首先,準備現金五千萬元。
不要將此事告訴警方或其他人。不按要求做,我們馬上中止交易並撕票。
當然,目前您的女兒並未遭到任何傷害。以後她會怎樣就全看您的表現了。請盡快決定並回複。
林蕊看了電子信後,回轉身說:“第一封信這樣寫我看可以。要五千萬元我想是最底線了。五千萬元,如果兩人平分,一人兩千五百萬。在外國,買一所好些的房子就得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剩下的錢還要辦事業,不能再少了。”停了停她又說:“如果拿到這五千萬元,你準備怎麽辦?是平分,還是跟我去國外?”
“我想跟你去國外。”
“那太好了!”林蕊興奮地一拍手,又一張手,撲過來抱住史大發。
“下一個問題是要怎麽送出這封信。”史大發雙手拍拍林蕊的後背,身體靠在桌子上。“你知道你父親的電子信箱嗎?”
“知道。”林蕊點點頭。她又說:“不能打電話嗎?綁架之類的連續劇或影片裏頭的犯人不都是打電話通知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