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案迷蹤

關於破案的有趣對話2

“最後兩個人是沈一鳴和謝晨,他們的情況和前麵說的兩人有點類似,在11:20他們一起到同一個地鐵站,可是方向完全相反,兩分鍾以後沈的那班地鐵先到,並乘坐了上去。他也沒任何嫌疑了,就算到了下一站馬上下車在乘回來,去案發現場8分鍾是遠遠不夠的。剩下來的謝晨,若是出地鐵站,騎自行車過去,時間上綽綽有餘。不過我們查看了地鐵站的監控錄像並沒有發現謝晨離開地鐵站。”

“會不會他進行了偽裝再出地鐵站?”

“這一點我們也想到了,從11:10-11:30之間隻有一個人出來,就算偽裝得在怎麽高明,那個人不可能是謝晨,無論是身高,體態,臉形都完全不一樣。更何況那人是11:27才出來的,3分鍾的時間裏也到不了案發現場。”

“那,你的意思是沒有人具備作案的條件?”

郝東表情複雜的點了點頭說:“是不是一件很棘手的案子啊。”

田春達思索著沒有說話。

郝東繼續往下說:“街頭搶劫這一可能基本上被我們排除了,原因有兩點,其一是被害者的現金,銀行卡,手機等財物都沒有丟失,其二是從周圍的痕跡來看並沒有打鬥的現象,應該是猝不及防的一刀致命,案發的時間相當短,恐怕就幾秒的時間。這怎麽看都不是在搶劫吧。”

田春達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既然不是劫殺,那麽犯罪的嫌疑隻能集中到那幾個人身上了。”

“是和被害人一起看球的幾個嗎?”田春達接問。

“對,接下來我就把他們一起看球的詳細情況說一下。

“9月30日正好是十一長假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所以他們8個人準備一起聚一聚,因此於7點他們就到了倪嘉的家中,他們分別是:鄭傑,倪嘉,王業,沈一鳴,王玉蘭,呂凡,陶力,以及謝晨。”郝東看著工作手冊說道,“一直到10點前,都沒有人離開,10點時鄭傑說想起了有點事沒有完成,當鄭傑正準備離開時王業也突然說有事要去公司,於是兩人就一塊兒乘地鐵去了,加上等地鐵的時間,總共花費了15分鍾。鄭傑是在11:00離開公司的,王業比他晚5分鍾,這全都有華興公司的監控錄像作證。並且鄭傑與王業走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方向。鄭傑每次上下班都是步行的,那次也沒有例外,結果11:30分死在了自己回家的必經之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