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澤被警察帶到南山市刑偵支隊問訊室。
“我叫田春達。”一位中年警官麵露笑容地看著穆澤自我介紹道。
看見他的微笑,穆澤這才放心來,因為帶他到這裏來的兩名刑警始終板著臉,沒有一絲笑容。
“我不知道為什麽要將我帶到這裏來。”穆澤故意聳聳肩。
田春達望著他說:“有一名年輕女住客在福興賓館裏被殺了,你聽說了吧?”
“在來這裏的路上,聽刑警說的;但是,這和我完全無關呀!”
“可是,穆先生,我們在被害者的手提包裏找到了你的名片呀!”
“我的名片?”穆澤疑惑地瞪大眼睛。
“就是這一張。”田春達將名片遞給他。
穆澤看著名片。名片上有著南山商貿公司秘書科長的頭銜。
“是你的名片吧?”
“是我的,但這是一年前印刷的,我
已經發了近一百張,有我的名片,不一定就認識我吧?”
“你是說,你不認識梅雲這個人麽?”
“是啊!我不認識她。”
“那麽,我想了解一下你今天的去向。”
“我一直在公司裏呀!倘若不相信,你們可以去調查。在秘書科裏,無論問誰都行。”
“南山商貿公司,就在福興賓館附近吧?”
“是的。”
“今天中午12點30分到1點這一段時間裏,你在哪裏?”
“吃完午飯以後,我和平時一樣,一個人在公司附近散步。”穆澤回答後,接著又問,“為什麽要問那段時間?”
“我們認為,她就是在12點半到1點鍾這段時間裏被殺的。你真的不認識梅雲這個女人嗎?”田春達盯著他問。
“是啊!我不認識。”
“你能接受測謊器的測試嗎?”
“接受測試?”
“被害者擁有你的名片,並住在你公司附近的福興賓館裏。當然,我們並不因此說你就是凶手。我們是為了能準確認定。受到冤枉的人,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會主動要求接受測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