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我告訴您。”
田春達坐在一張空椅子上,望著喬健說:“你掛出正在開會的牌子,看樣子正在等著什麽。如果是有人恐嚇,你等的隻能是兩件事。”
“等一下,你怎麽會認為我是在等著什麽呢?”
“因為你同我說話時,不時地偷偷看表。因此,你等的兩件事隻能是罪犯的聯係或者錢。可是,電梯爆炸後已經過去一小時四十分鍾。假如罪犯要敲詐錢財理應在爆炸之後立即打來電話,因為在那種時候,恐嚇起來可以收到最佳效果。因此,我認為金錢上的要求已經提出,正處在湊款階段。你正在等著送錢來。按照一般常識,不會前不前後不後地要求部屬在六點三十六分或者七點十七分以前送上來。應該指定在七點鍾以前,或者七點三十分以前。剛才我們進來時是七點四十二分,因此我認為你一定是指示在八點鍾以前送來,因為心裏總惦念著這個時間,才不時看表的。所以,我們出去了一會兒又回來了。情況就是這樣。”田春達淡淡地說。
喬健專心致誌地聽後說:“看來你這位警官可以信賴,那我就全告訴你。”他說著從抽屜裏取出一封信放在田春達麵前。
“這是前天收到的恐嚇信。”
“我看一下。”田春達拿起這封沒有寫收信人姓名的信,抽出裏麵的信紙——如果不想讓旅館爆炸,就準備好五百萬元。
報告警察也無濟於事,錢準備好後,就在三十六層經理室的窗口掛起一塊紅布條!爆炸狂
“我以為是惡作劇,沒有理睬,因為這種信件不是第一次收到。”喬健說,“於是就發生了這起爆炸事件。而且如你所說,爆炸後馬上有個男人打來電話,要求金額也一下子增加到了一千萬元。這座旅館平時有五六百名客人,外國遊客也不少。考慮到人們的安全,隻好答應了罪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