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跟蹤吳清香,看到她進了華庭小區,我找到了她在哪棟樓,找到了她在哪個單元,也找到了她是哪一戶。
我看到了那個男人,比她大七八歲,胳膊上有紋身,開著一輛悍馬,我猜測這人一定是南部山區的煤老板,隻有他們才喜歡開這種張揚的車。
我開始計劃如何才能殺了這對狗男女。我偷偷配了吳清香的鑰匙,我趁他們不在的時候,去那棟房子裏看過,房子裝修的非常豪華,各種高檔的家用電器一應俱全,比我那個破破爛爛的家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我摸清了他們去華庭小區的時間,計劃等他們進去後,用鑰匙悄悄打開門,把這對狗男女砍死在**。
如果我不是因為喝多了酒,如果我不是因為自己的兒子,如果我的膽子再大一點,他們可能已經死了十次啦。
10號那天我又失敗了。那天我下定決心一定要殺死那對狗男女,我喝了很多的酒壯膽。看到那個男的上樓以後,我站起來發現自己已經不能正常的走路,渾身沒有力氣。這個時候我隻能晃晃悠悠的出了小區,找了一個僻靜的地方睡了一覺。
我知道自己不是個男人,我沒有勇氣去殺他們。如果丁鵬不被人殺死,這樣的事情也許還要再重複許多遍。
聽完楊輝的交代,蘇正陽又問道:
“你以前知道那個男的叫丁鵬嗎?”
“不知道。”
“那你是什麽時候知道他名字的?”
“發現丁鵬的屍體以後,市裏就已經傳遍了。我看吳清香這幾天的神態也不太對勁,連接幾天都沒去做家教,我去華庭小區看過,那輛車一連幾天都原地停著。後來我就問吳清香,被殺的那個丁鵬是不是你相好的。她哇哇的大哭起來,我這才確認已經有人替我報仇啦。”
“你那天帶著什麽凶器去的華庭小區?”
“菜刀,我們家的那把,我把他放在雙肩包裏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