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那把匕首去了華庭小區兩次。那把匕首很長,我把它放到雙肩包裏背在肩上。我看到那個男的開車過來,把車停在樓梯口,吹著口哨上樓去,滿臉的無恥表露無遺。
我把牙咬的嘎巴響,等那個男人上樓以後,我就從綠化帶的後麵出來。第一次我走到樓梯口就回去了。第二次我上了電梯,到了五樓,掏出來鑰匙,可是我沒有勇氣插進鎖孔。
在公園見麵的時候,那個女人把我罵了一頓。
“我真沒想到你是這樣一個窩囊廢,那個男人睡你老婆的時候可是沒有害怕,你不殺了他們,你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
我沉默了半天,終於找到一個理由:
“我看那個男的挺強壯的,如果我開門的時候發出聲響被他們聽到,即使我有刀,可能也打不過他們。”
“你要有和他們拚命的決心才行。”
“我不是怕死,我早就不想活了。可如果我死了,還是無法殺死他們,那就麻煩啦。”
又過了一周,那個女的對我說:
“如果給你一把槍,你敢殺死他們嗎?”
“槍?你怎麽會有槍?”
“這你不用管,用完後你還給我就行。”
“是很長的那種獵槍吧,不行,我沒辦法拿著在大街上走。”
“不,是一把手槍。”
“真的?”
“是真的!”
那一次我沒有答應她用槍去殺人。又過了兩周,我看到吳清香和那個男人肩並肩親昵的在街上走著,我氣壞了。以前他們如果偷偷摸摸的幹那事兒,我還能忍受。可現在他們竟然明目張膽的一起逛街,這樣下去我的鄰居、我的親朋好友都會知道這件事,這叫我和孩子今後怎麽在這個世界上生活下去。我下定了決心,一定要殺死他們。
“把槍給我吧,我去殺了他們。”
“你確定這次不會臨場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