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天晚上接到第二天行動的指令後,梁慶一個晚上都沒有睡好覺。給他的指令是中午12點30分到達山頂停車場,目標是一輛黑色的奔馳E260L轎車,車牌號是“江A-7FU45”。
梁慶知道這輛車至少價值40多萬,開車的一定是一位有錢的老板。他不知道車裏會坐幾個人,他沒有問,也不想知道。他被告知將刹車油管的密封螺栓鬆開到一個合適的位置,不踩刹車時不能漏油,要讓車輛在踩刹車時緩慢的漏油。梁慶知道如果自己這樣做了,那輛車在下山時一定會失控。但對於會不會出人命的問題,梁慶還是抱有一絲僥幸的。如果司機在車輛失控時處理得當,也許不至於車毀人亡。
他沒有把那輛麵包車停在濱江公園的停車場,而是停在了一個沒有攝像頭的路邊。雖然叫他中午12點半到,但梁慶一大早就出了門。他從租住的地方七拐八拐的繞道走向停車的地點,盡量躲避著街上的攝像頭。
上車後梁慶從口袋裏掏出一個頭套戴上。梁慶那次去鹿兒山的時候就看到沿路有許多的高清攝像頭,他知道如果被拍到的話,警察一定可以找到自己。
他本來想弄個頭盔戴上,可後來一想自己是要鑽車底的,戴著頭盔的話可能鑽不進去。他想從網上買個頭套,又怕網上購買會給警方留下線索,就放棄了網購的打算。後來他從一家小商店裏購買了針線和剪刀,回到家裏利用自己的舊T恤,自己縫了一個。雖然縫的不是很好看,但總算能遮住臉,又不會影響視線。
梁慶沒有直接開車去鹿兒山,而是在市裏轉了好幾圈,最後才駛入通往鹿兒山的道路。頭套戴在頭上很熱,他把車裏的空調開到最大,一路小心的往鹿兒山的山頂開去。
12點30分他準時到達山頂的停車場。他開車在停車場裏轉了一圈,找到了那輛奔馳車。中午時分停車場裏車輛不多,幾乎沒有人員出入。奔馳車的左邊正好有個空位,於是他就將車停在了奔馳車的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