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後後忙活了幾個小時,最終卻在房間沒有找到除了死者以外的指紋。
雖然大家心裏知道如果真的有另一個凶手的話,那他在作案時大概率也會戴著手套,心裏也早已做好了最壞的打算,但是真正當結果公布時,大家的情緒也顯得有點低落。
地麵已被拖幹淨,房間內又沒有留下任何指紋,整個小區連物業都沒有,因此更沒有人去維護監控設備。
在這種情況之下,再想去驗證是否真的有另一個凶手在場,這種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白忙活一場,不少人也感覺到了灰心,一名年輕的警員甚至在旁邊小聲嘀咕道:“都說了所有的證據都已經擺在眼前了,你們怎麽還真相信凶手就另有其人呢?直覺有時候是靠不住的呀……”
“不,這並不是直覺。”
徐天南突然回應道:“有些案子可以相信自己的直覺,當我們對凶手的遭遇或人格有了足夠的了解之後,我們會對他所犯下的案子產生‘共情感’,在那種時候,我們可以利用直覺去判斷凶手的意願與目的性,但現在這件案子,顯然不能用直覺去判斷!”
年輕警員詫異道:“那……那你為什麽就那麽肯定,這件案子裏還有別的凶手呢?”
徐天南解釋道:“因為在今晚的這兩起命案中,我發現了一個很不符合凶手內心邏輯的地方。”
“凶手內心邏輯?那是什麽意思?”
徐天南頓了頓,簡單解釋道。
——“簡單來說吧,內心邏輯就是一個人‘因為所以’的道理,這是一種本能驅動的行為,與道德、法律、規則等一切社會約束都無關。”
——“比如說,因為你今天看見了一個很漂亮的女孩,所以你產生了性衝動,在這裏麵,性衝動就是你自己無法控製的一種本能。”
——“你可以指揮自己不去騷擾女孩,也可以罔顧法律去對女孩進行性犯罪,這都是因為你作為一個正常的男人,你對自己的行為是有指揮權與控製權的,你可以決定自己在什麽時候去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