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個妖孽。
從我能記住事開始,這句話就經常鑽進我的耳朵裏,真是想躲都躲不開。
一九九七年農曆六月初六,我在雲港婦嬰醫院出生。那年香港回歸,舉國歡慶,所以雲港這場十年不遇的雷暴連報紙的一角都沒登上。
當時醫院裏的護士開玩笑說:“該不會是咱們醫院裏出了個妖孽吧?”
後來證實了,確實出了個妖孽,那個妖孽就是我。
5歲那年生日我是去我姥姥家過的。
早晨出門的時候天氣還挺好,可到了我姥家天就開始陰,最後黑得跟半夜一樣,陰沉得邪乎。
我當時也不知道是怎麽想的,跟我表姐跳了後窗戶去院子裏抓雞。我三舅看見了就跳出來逮我倆,剛拎起我的後脖領,一道閃電劈下來把我倆劈了個正著。
我沒啥事,就是全身衣服都燒成灰了,從頭到腳一根毛都不剩。
但我三舅可沒我這麽幸運,閃電走了心口,心髒被打穿了一個洞,人當場就走了。
按說這事怪不到我頭上,但我那個三舅媽不是善茬子,逢人就說我是喪門星,是妖孽,說那道天雷就是為了劈死我這個妖孽,結果我命硬給扛過去了,可憐了我三舅……
再後來她就天天到我家堵著門罵我,讓我爸媽賠錢,還讓他倆把我扔了,要不然遲早把我一家都克死。
我爸氣急了,過去給了她一巴掌。
我三舅媽也急眼了,猛地推了我爸一下,衝進屋裏抱起我就往外麵跑,一邊跑一邊喊:“我今天就讓你們看看,這個小崽子是不是個妖孽!”
當時外麵的天還陰著呢,那場雨斷斷續續下了一個星期,人工河的河水都快漫過河堤了。
三舅媽抱著我就往河邊跑,我爸媽就在後麵追,但他倆都是知識分子,平時坐辦公室不怎麽運動,愣是追不上我三舅媽這個瘋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