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氣讀完十幾頁複印件,心中感慨萬千。
沒想到13路末班車的真相竟然是這樣的,二十五年了,幾十名乘客的性命就這麽白白搭上,實在讓人心痛不已。
李誌明還在整理案子的資料,他說明天下班前得把案子移交法院那邊。
我隨口問:“胡建軍已經死了十幾年,現在魏淩雲也死了,法院會怎麽判呢?還有啥意義嘛!”
李誌明冷冷一笑:“怎麽判不是咱們該操心的——估計全都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我覺得實在可笑:“判那活下來的狗日的死刑確實應該,可……可判兩個死人死刑,這算什麽?難不成還能再死一次?豈不是多此一舉!
李誌明雙手忽然停了下來,扭頭看向我,表情忽然變得很嚴肅。
“法律的宗旨和目的是什麽?”
被他這麽一問,我反而有些懵圈,稍一沉思,回道:“懲惡揚善吧!”
李誌明點點頭:“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懲治犯罪分子,創造良好的社會生活環境,法律的宗旨是以人為本,公平,平等,維持社會穩定,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他這話說的很慢,幾乎是一字一頓,聽完後我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是說這案子最大的意義是給他人敲響警鍾,或者……或者說起震懾作用?”
李誌明沒說“是”也沒說“否”,而是繼續說:“不管生與死,都應該給予他應該得到審判,另外對於冤死的幾十名乘客,正確的審判也是對他們亡靈的告慰。”
正說著,李景凱推門走了進來。
“誌明,法證方麵的資料我都準備好了,你這邊咋樣啦?”
李誌明扭頭朝李景凱點點頭:“也差不多了——要不是這小子總是問東問西,沒準我還比你快。”
說完,他倆同時默契地看向我,弄得我有些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