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備注:
3:根據深入調查發現,這些死者在自殺之前的一段時間、或者是當天,都出現過短暫失智的行為,他們的個人理性還在,但是卻失去了自身的某個技能,仿佛失去了這個概念,因為這個原因,死者遭受了或大或小的挫折。
案件回訪:
“你好,唐女士,我是春風派出所的一級警官:杜峰,這次傳喚你到派出所,是因為您丈夫自殺的這事,我們還有一些疑問想向您了解,希望你能夠積極配合,讓我們了解到更多的情況,啊,您身邊的這個小男孩是你的兒子吧?長得倒是挺可愛的,身體也很壯實,以後肯定是個大個子。”
“啊啊,對對對,這是我和孟玉林的兒子,今天是星期天,孩子不上學,你可能還不知道,孟玉林死後,他家人將他已經帶回老家,舉行完葬禮後,便沒來過夏市,也沒看望過我兒子,現在兒子由我一個人帶著,今天是星期天,孩子不上課,年齡也小,我沒法讓他一個人在,那樣的話,一點兒也不放心,所以,隻能帶他來這裏了,希望您不要介意,我兒子很乖的,一點兒也不會搗亂,來,兒子叫聲警察叔叔,咦?這是什麽東西?攝像機嗎?”
“唐女士,這個東西叫做執法記錄儀,實際上,和您理解的攝像機是一個意思,你不用緊張,這隻是必要的詢問流程,這樣的話,也有助於我們以後存檔方便,嗬嗬,你也知道,現在都是進行無紙化辦公,很多檔案,保留音頻的話,保持的時間更長,比紙質檔案要方便快捷的多。”
”不好意思,是我有些好奇了,關於孟玉林的事情,你有什麽想問的,就盡快問吧,我知道的,都和你說。”
“那好,唐女士,自從接到您的報案以後,我們已經連續派出三次專員去您之前租的房子進行勘測,通過對比,我們發現,孟玉林的自殺過程,有存在一個很長時間的間隔,我這麽說,你可能不明白,我就簡單說一下,我們通過他的血跡判斷,孟玉林在第一次撞牆出血,距離他最後死的死亡時間,整個時間間隔大概是一個小時,您明白了嗎?也就是說,孟玉林以頭撞牆自殺這個行為,整整持續了一個小時,我想,在這個時間段內,您作為他的家人,作為他的妻子,難道就沒有發現他在書房內的異常行為嗎?哪怕你沒有進入他的書房,在外麵也沒有聽到任何動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