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浩坤從虎口逃了出來,但是他的下懷中了一槍,雖然不致命,子彈還沒有取出來,簡單的消毒處理了一下,但肯定會影響他的行動。
“真是個烏龜,竟然要殺我,要把我滅口。”傅浩坤罵著,周圍一片漆黑,繼續自言自語的說:“把我逼急了,大家一塊死。”他口中雖然這麽說,但他還不打算走著一步,他知道殺死警察的罪過有多大,就算他自首了,也不會得到原諒的,隻是他沒有想到,為那家夥,會落得這麽一個下場。
當然有些後悔,他應該一槍把姓周的給斃了,可是沒有打中。
他帶著錢,可這些錢得活著才有用,現在就是有錢沒命花。
傷口又開始流血了。
不行,他得好好處理一下,認真消炎,要不然真的發膿了,他就不好辦了,別說他沒有體力逃出天海市了,現在除了警察局的人在找他,還有馮鳳英的人。
就這樣去藥店,他很可能會暴露自己,更別說,那些藥店裏麵,都有攝像頭,他已經很弱了,得找可靠的人幫助他才行,他還要弄一輛車,才可能逃出天海市,必須要有人幫助他。
可現在誰會幫助他,都想著見到他,然後舉報,警察局發出了通緝令,幫助警察抓他,那是有一大筆好處的,沒有人不感興趣,連周振東為了錢都能夠低頭,想要把他滅口了。
要不是那個手下太沒有經驗,懷裏麵的手槍落下來,他還真相信,那些人會送他到碼頭,然後把他送到東南亞,要是沒有懷疑,先他們一步,他現在死了也不會有人知道的。
還有誰能夠幫助他。
他看著手機,已經沒有什麽電量了,他在電話號碼裏麵尋找,發現了一個人的名字,那是他另外一個戰友,以前還同過一張床睡覺,他不會像周振東一樣出賣他的對嗎!
不,現在,還有誰不為錢動壞心眼,但他忽然想,看著提著的袋子,他可以給錢,警察局通緝抓到他給十萬,他就給對方二十萬,相信他不會出賣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