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偵破刑事案件時,通常會對外發布兩次警情通報。
第一次是在案件鎖定嫌疑人時,對外發布警情通報,個別情況會帶有懸賞通告,一方麵對嫌疑人起到震懾作用,讓其放棄抵抗投案自首,一方麵是安撫群眾,降低社會恐慌。第二次是在案件結案時,會對外宣布案情偵破結果。
警方在案件偵破的過程中,一切都是對外保密的,更不允許任何個人和組織對案情進行采訪、拍攝、杜撰和猜測。
而就在重案組對凶手入室路線進行模擬的時候,我在路邊看見了一個拿著手機向我們拍攝的男人。
如果他將視頻傳到網絡上,很有可能會謠言四起,同時也會打草驚蛇。
我輕輕拍了拍黎夢的胳膊,示意她的同時,快步向男人走去。
男人拍的很入迷,一邊拍攝好像一邊還在講解,以至於我朝他走去都沒有發現我。
不會是某個主播吧,在這裏拍一些獵奇的視頻?開局一張圖,內容全靠編。
就在我走到他麵前不足十米的地方,他才發現我。
男人的嘴角肌肉明顯**了一下,下意識起身向後退去。
見我沒有改變方向,而是隨著自己的後退而加快腳步,他直接轉身,拔腿就跑。
“站住!”
自從離開治安科以後,我很少有機會在街頭喊出這兩個字,竟然還有些懷念?!
男人這下徹底慌了,剛跑沒兩步,忽然腳下一軟,險些摔了個跟頭。他努力保持了一下平衡之後不斷加速,沿著路邊向遠處跑去。
不管他和這起案件有沒有關係,先抓住他再說。
不得不說,這個男人跑的飛快,和我的距離也是越拉越遠,我是不會承認自己體能下降嚴重的事實的。
就在我思考如何才能把他抓住的時候,忽然看見路的盡頭有一個治安崗亭,而且崗亭前還站著一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