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迷案追凶

第十三章:白骨化

兩具屍體都已經完全呈現白骨化,這讓我們對其死因和致傷工具的判斷變得極其困難,即使發現了致命傷也無法判斷是否為絕對致命傷。

兩具屍骨皆為男性,一具屍骨的身高在一米七左右,另一具屍骨的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

我們把較矮的屍骨編為一號,較高的屍骨編為二號,由法醫逐具進行屍檢。

法醫李恭從一號屍骨開始屍檢,他首先捧起顱骨,仔細觀察。李恭沒有帶法醫助理,刑警孫振充當了這一角色,站在李恭身邊仔細記錄。

一號屍骨的顱骨表麵光滑圓潤,在後腦位置有一處凹陷性骨折。一般來說,這種打擊,足以造成顱腦損傷導致死亡,已經是一處致命損傷了,但因為無法判斷是生前傷還是死後傷,不能作為絕對致命傷。

根據凹陷處的形狀痕跡推測,致傷工具是一根長條形木棍,木棍的直徑很粗,不小於成年男性的拳頭。

李恭放下顱骨,繼續向下,尋找其他的可疑骨質損傷。很快,他在死者的左脛骨上發現了一處骨裂,是很明顯的直接暴力損傷。

“一號死者,男性,年齡在三十五歲左右,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身上有兩處損傷,根據屍檢初步推斷,死因為顱腦損傷,致傷工具為長條棍類工具。”李恭說完,孫振把一切都記錄了下來。

李恭站起身,又走到了二號屍骨身前,他同樣首先捧起顱骨,仔細查看。

“二號屍骨頂部位置,有一個直徑約為六厘米的圓形孔洞,創口處有規則的棱角分布,致傷工具應該是錘類工具。”李恭說完,把手指伸進孔洞,用指肚沿著孔洞邊緣輕輕摸索,心中暗暗記下孔洞的棱角。

摸索一周後,李恭想了想,認真地說道:“致傷工具為一把八角錘,”

二號屍骨相對於一號屍骨而言並不完整,因為其右手缺失了七塊指骨。結合兩具屍骨的顱骨致命傷來判斷,皆為他殺,生前受到過嚴重的暴力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