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迷案追凶

第二十四章:法不容情

聽到這個故事,我一時間有些語塞,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除了感歎兩人相濡以沫的愛情之外,還有三年零十個月的時間。因為還有兩個月,吳寒柏就可以申請死亡,於翠蘭也可以領取五十萬的保險金。

警察負責尋找真相,而就我個人而言,卻猶豫了。

因為,自殺是不賠付的。

但從法醫的角度,暫時並不能確認吳寒柏到底是自殺還是死於妻子毒殺,在這種情況下,那封遺書就成了關鍵證據,隻要通過筆跡鑒定,就可以得知遺書的真實性。

我走出屋子,默默點燃了一根煙。

遙望東方,天邊露出一線魚白。

黎明已經到來,而真相,也會隨著一同出現。

隻是,有些真相,是我們不願意接受的。

這時,孫振從另一間屋子走出來,神情很是凝重。

我遞給他一支煙,問道:“怎麽樣?”

孫振吸了一口,憤憤地說道:“鄧文拒不認罪。”

凶手不認罪,就隻能用證據說話了。

“走,去鄧文家。”我掐滅了香煙,向屋外走去。

據吳春山交代,鄧文曾用一把八角鐵錘,把人的腦袋敲出一個窟窿,我們需要找到這把凶器。

大量的警員進入鄧文家中仔細搜尋,很快,我們在鄧文家倉庫的角落裏,找到了一把八角鐵錘。

鐵錘上沒有血跡,一定是被清洗過。

我用棉簽伸進錘頭與錘柄的連接縫隙裏,提取到了一些汙垢。

在棉簽上滴上酚酞溶液,白色的棉簽瞬間變成了紅色。

錘頭與錘柄縫隙裏麵的汙垢,是血跡。

隻要將血跡和屍骨進行DNA比對,就可以證實。

麵對鐵證,鄧文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犯案事實,並供出犯罪經過。

這件事,要從三年前的毒牛事件開始說起:

一天夜裏,村子裏進了毒牛的賊,一夜之間有十幾戶人家的牛都被毒死了。村民找警察報警,警察也不管,說是立案,但是也沒有下文,沒辦法,村民隻能把死牛都賣了,家家都賠了不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