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犯罪,就一定會留下痕跡,隻是我們還沒有從眾多痕跡中找到規律而已。
凶手有嚴重的心理疾病,所以他才會進行碎屍,並且將所有的屍塊切割成麻將牌大小。
凶手做事有極強的目的性和計劃性,他是拋屍地點絕對不是隨意選擇的,其中一定有什麽聯係,可這個聯係是什麽呢?
目前的五次拋屍行為,除了夜裏拋屍和使用黑色塑料袋,並沒有什麽明顯的相同之處。
那麽,凶手是通過什麽條件,選擇的拋屍地點呢?
最令我感到疑惑的是,凶手五次拋屍,屍塊都特別少,最多隻能拚出五分之一的人體,而且沒有見到任何內髒,隻有少量骨頭。
按照常理來說,碎屍的本意就是掩蓋死者身份,提高警方的破案難度。但對於凶手來說,每多進行一次拋屍,就多一次暴露自己的幾率,按照目前的拋屍情況來說,凶手至少還要進行二十次拋屍,才能將屍體全部拋棄。
二十次,就算每晚拋屍一次,也要連續二十天,二十天,屍體一定都腐爛了,這種腐爛的氣味很有可能成為暴露自己的隱患……
我正躺在沙發上休息,身子突然猛地一抖,直接驚醒,一股寒意從腳後跟爬上的頭皮。
因為我突然有了一個可怕的猜測——吃人。
我們還在寧州市公安局重案組辦公室的時候,老大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如何毀屍滅跡。
當時江聽白突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把屍體碎屍,然後煮熟吃掉。
不管他當時是否出於玩笑的態度說出了這個想法,都代表這種行為確實有可能發生。
食人,從古至今,都有發生……
1981年,日本人佐川一政,在巴黎大學攻讀英國文學專業時,迷戀上了25歲的荷蘭女學生裏尼·哈特維爾特,他最終將她殺害,並生吃了她的肉,他還在其後他自己寫的書中生動地描述了這一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