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懷疑這個人就是殺害作家的凶手?”黎夢不假思索地問我。
我猶豫道:“他是作家生前見的最後一個人,根據飯店老板的口供,當時男人表現出一副有求於作家的態度。所以他們吃飯時的談話內容很關鍵,可惜我們無從得知。監控顯示男人離開的時候是十點五分,作家離開的時間是十點十二分,不過七分鍾的時間,男人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搶先在作家駕車到家之前進入案發現場的。”
“就算他能搶先進入案發現場,那麽他是如何進入又是如何離開的呢?”黎夢又一次問出了這個關鍵性的問題。
我有些無奈,如果我知道了“凶手如何進入案發現場並且如何離開”這個關鍵性問題的答案, 案子早就破了,也不存在什麽密室殺人了。
不管怎麽說,一定要先找到這個男人。
我和黎夢坐在車裏,等著公安局刑偵支隊的重案組同事給我發消息。
“看上去這家飯店手藝不錯,等案子結束了,一定要來吃一頓。”我看向窗外的食全食美飯店,喃喃了一句。
“怎麽?秦組長要請客了啊?”黎夢一聽到吃飯,立刻打起了精神。
認識黎夢這麽久,她給我帶來最深的印象就是驚人的飯量。一個看上去瘦弱的女生,飯量驚人比我們男人還要大,最讓人感到氣憤的是,她怎麽吃都不長肉,身材依舊很好。
“喂喂喂,一提到請客你就裝傻,人體模特那個案子破了的時候,你就說要請我們吃慶功宴,這都快一個月了,也沒吃到。”黎夢抱怨了一句。
美女想讓你請客吃飯,正常人是不會拒絕的,但我恰恰就是那個不正常的人!想宰我?沒門?!
正當我準備用一個借口轉移這個話題的時候,重案組給我發來了消息:程丘,蘋果賓館,1103。
雖然不知道他們是如何查到這麽精準的地址,但我相信我的技偵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