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無聲的證言

第283章 不得了

午高峰時段交通方麵的擁堵不會太過誇張,隻要秦明生中途離開公司的時間超過半小時,那麽他便具備有作案條件。

雖然看表現,他不像是殺人凶手。

而且如果他開了自己的車去郵電大學,很難瞞過一路上的交通探頭。即使他套牌,也同樣有跡可循。

所以,並不難證明或證否他的作案條件,不必著急。

想到這兒,齊宏宇再次靜下心,又問:“你剛剛說,昨天中午、晚上兩次離開公司,到公司樓下吃飯?”

秦明生點頭:“對。”

“去了多久?”

“那還真沒留意,”秦明生皺眉答:“大概……都在一個鍾內?反正不長不短吧。”

說著,他又搓搓手,說:“就……趁著吃飯的功夫摸摸魚嘛,你懂的。”

比起之前那副糾結蛋疼的模樣,他這會兒表現終於自然的多了。

齊宏宇頷首,追問:“隻是在樓下吃飯?”

“摸魚嘛,就去喝了杯咖啡。”

“沒離開奧園那一片?”

秦明生連連搖頭:“沒有沒有。我也就想摸下魚,沒打算翹班,離開那幹嘛呀?”

“今天呢?”

秦明生說:“今天起得晚呐,十點鍾才出門,吃完早飯十一點到公司,十二點出頭又下來吃點心了,吃完回去繼續上班,五點走人。”

齊宏宇追問:“吃點心?走了多長時間?”

“十多分鍾吧。”秦明生說:“今天本來就去的晚,摸魚的欲望不是非常強烈,所以隨便吃點東西就回去了。”

那麽他今天沒條件拋屍,如果他沒撒謊的話——齊宏宇如是想到,又問:“你剛說的這些,有誰可以證明?”

“公司裏的話,同事都能證明。”秦明生回答道:“至於下去吃東西……那些店麵應該都有監控的吧?”

齊宏宇了然點頭,他既提到了監控,那麽話裏的可信度應該就蠻高的了,也即是說,他確實擁有不在場證明,不具備殺害黃梁柯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