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個話語,慕明旭下意識地嗬嗬了兩聲,麵無表情,語氣中帶著些許的嘲諷:“這個世界上是不存在完美犯罪的,雖然不清楚這個凶手到底是誰,或許隻是我們想多了,凶手確實是女主人,可這也需要我們解答出剩下的疑問才行。
受害者的內髒去哪裏了?為什麽當時廚房裏要煮著受害者的肉,哦,特指男主人身上的肉?三個家庭的基本調查中,並沒有發現他們有食人的癖好,當然,也可以猜測那是因為他們偽裝得很好,可,這可能嗎?答案是不可能的,因為,要知道人肉可是被稱之為想肉。
為什麽叫想肉?那是因為吃過了一次,就會一直想著,再吃一次,跟上癮了一般,故而,如果受害者當中真的有人有食人的癖好的話,根本不能偽裝得天衣無縫,更何況,我們現在查得這麽細。
所以排除這一點,問題就又繞了回來,既然沒有食人的癖好,為什麽要在廚房煮著人肉,理由到底是什麽?
還有,現場的凶器呢,到底是用著什麽樣的凶器才能把男主人進行分屍的?
現場留下的隻有女主人自殺用的那把類似水果刀形狀的菜刀,我想,即使那上麵檢測出了男主人的血液,我也始終無法相信,那把刀就是把男主人分屍的凶器。
因為,就女主人的樣子,根本就不像平常有那個時間去健身房健身,鍛煉身體,身上也沒有多少肌肉存在,又能有多大的力氣呢?
別說女主人天賦異稟,天生力氣大,天生神力,那也不可能三個家庭的女主人都是這樣的人吧,有這麽巧合的事情嗎?
況且,那把菜刀,怎麽看,都是平常去超市就能買到的普通的菜刀,能把男主人的屍體切口完整地一分為二,這麽鋒利的嗎?又不是傳說中削鐵如泥的刀具,所以,凶器到底是哪個?
還有,救人不需要理由,可殺人總需要個理由吧,作案動機到底什麽呢?為什麽要這麽對待男主人?到底對男主人有什麽的仇恨存在,是多麽的痛恨男主人,才會選擇這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