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吃完了麵,就已經差不多快十點鍾了,在發生案情的時候我正在辦理入住,所以我便對著這些警察講述我來到這個城市的軌跡。
就是想讓這些警察知道這件事情本來就與我沒什麽關係,但是就算是我將這時間都給羅列清楚了之後,這些警察也都像是腦子缺根弦一樣。
在他們的眼中就是認定了在我在他們那裏就是殺人犯,因為受害者的證物就在我的屋子裏麵。
我歎了一口氣,不知道該怎麽和他們講清楚,“當時我剛來到這裏的時候已經快七點了,當時我去吃飯,加上投宿,因為來這裏的人比較多,所以我進入的那幾個賓館都滿客了,所以我最後才來到這個賓館。”
我解釋的這些警察都不相信,“如果你們實在不相信我說的話,那麽你們就可以直接去找大堂經理,他們應該有監控,說不準能夠錄上我什麽時候進了這個酒店。”
這話都已經說在了這個份上了,那些警察也隻能去找監控調出來對對看,但是現在對出來的肯定是我說的那樣,畢竟我說的就是事實。
他們就這麽把我關在了警察局的拘留所,我向警察提出看法,就跟著看守我的警察說道,“說不定在我還沒有入住的時候,我旁邊的那個人就已經死了,而凶手就把那個人的耳環扔進了我的屋子裏。”
我說出來了這個猜想,但是那些警察卻覺得我說的這些不過是為了開脫罪行,我心底裏一片的無語。
這到底是個什麽事,明明就是出來旅遊玩的,怎麽還能牽扯到這種事情上,我以為他們去調了監控說不定就能把我放出去了。
但是我沒有想到昨天晚上大廳裏的監控卻正好壞掉了,而我說的那些也沒有人可以證實,所以現在就等於是我在自說自話,根本沒有人可以幫我證明我說的這些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