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八點是專案組的例會時間,思琪出事停了幾天,現在照常舉行。會議還沒開始,刑警隊員們交頭接耳、低聲聊著,陳江拿了一份調查報告給張雲清,是警方對黃宏車輛的調查報告。
經過調查,警方確認黃宏的那輛帕薩特就是當初一號凶手和蔣尚晨乘坐的那輛,事後黃宏給車子換了顏色。
遺憾的是警方沒有在車上發現和一號凶手有聯係的證物,這也在張雲清的意料中。如果這麽容易找到證據,那一號凶手就不是一號凶手了。
王強遲遲不到,他的座位一直空著,小會議室的警員們似乎也沒有特別在意。張雲清料定可能是慕晚晴來報道了,王強在跟慕晚晴談話所以耽擱了一點時間。
同時張雲清注意到刑警隊的隊員們也在探討著案情,李剛和思琪都因為這個案子出了事,他們也想盡快找出凶手、或者說找出指控李承輝的證據。隻是他們聊的內容乏善可陳,並不能幫助張雲清打開新的思路。
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黃宏的搜捕,通緝令已經發出去一段時間了,全市各個交通要道也有警察設卡檢查,然而這個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般,還有黃宏案的最後那名受害者張馨怡,也不知道現在是生是死,警員們紛紛猜測黃宏的藏匿地點,有的更是直接地認為是李承輝把黃宏藏起來了。
沒多久,張雲清的手上又多了一份報告,是警方這幾天對李承輝的監視報告。報告上提到李承輝有時會甩開跟蹤他的警察消失幾個小時,幾個小時後才又重新回到警方的視線中。
張雲清意識到李承輝已經發現了警方的監控,以他的能力要甩掉跟蹤者並不難,隻是他在離開的這些時間會做什麽?
與黃宏見麵還是去處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事情?如無必要李承輝是不會這麽做的,這會增加警方對他的懷疑,既然做了就肯定有問題。但張雲清也沒在這個問題上糾結,這種事單憑空想是想不出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