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案子是八年前的無頭女屍案,案情很簡單。殺人、割頭、拋屍,整個作案行為幹淨利落,現場隻留下女死者的一部手機。
女死者的衣服被凶手撕破,法醫鑒定女死者沒有遭受過性侵犯,生前沒有性行為,但卻有大量飲酒。
警方當時懷疑凶手將女死者灌醉後殺害,凶手可能猥褻過女死者的身體,卻沒有性器官進入,說明二號凶手可能是性障礙者,喪失性行為能力或者這個凶手是個女人!
昨晚張雲清看了張昊師父常偉的筆記,在常偉的筆記裏張雲清看到了不同的看法,是案件沉水後四年常偉產生的不同的思路:常偉覺得本案的女死者似乎和凶手有關係,不像似陌生人作案,情殺或者仇殺的可能性比較大。
張雲清知道常偉為什麽有這樣的想法,女死者死後多年一直無人問津,難道他在這世上就沒有一個親人,一個男、女朋友?最讓人奇怪的是現場留下的那部手機的號碼,居然沒有任何的通話記錄。
一個人的社會背景可以幹淨到如此程度,著實叫人咂舌。有一種解釋:女死者是從很遠的外地到天楓市打工的,殺害她的很有可能是女死者在本地的親人或是朋友。
女死者遠在外地的親人常年聯係不到女死者或許也報了警,但警方的協查通報並沒有送達到那個地方。
要偵破這個案子的關鍵有兩點:第一,找到女死者的頭骨。這幾乎是一件不能完成的工作,如果當年警方能找到女死者的頭骨,從而確認女死者的身份,這案子也不會遲遲八年也未能破獲了。
第二,將本案與李剛失蹤案的部分細節結合起來研究,常偉保留女死者的電話號碼屬於個人行為,一號凶手從何得知?他怎麽知道手機還能打通?先拋開一號凶手的真實身份不談,他至少是個知情者,對此事也比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