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下水道淘金的那幾年

第119章 離奇

饒舜依聽完過後,立刻恍然大悟一般的“噢!”了一聲,分析道:“所以說,是那位漂亮的女人,欺騙了你的朋友,然後把他騙到了酒店,摘走了腎髒?等等,可是這根本不符合犯罪邏輯啊,誰會明目張膽的幹這種事情啊!酒店裏可全是監控!”

我立馬問:“你們去調查監控了嗎?”

饒舜依回答:“已經有人去查了!”

我也感到奇怪。

如果真的是那個女人幹的,那她也不會傻到這種地步吧?在這種滿是監控區域、天網恢恢的情況下,摘走男朋友的腎髒……

這特 麽的何必呢?

以我對胖子的了解,他如此深愛一個女人,那麽絕對會願意為這個女人做很多很多的事情,比如說,給錢。

胖子會從他爸那裏要錢,全部砸到她的身上。

所以。

那個叫做馮默的女人,根本不需要利用犯法的手段去給自己謀取利益,幹脆直接騙財騙色,多簡單啊,又不犯法。

畢竟感情糾紛上麵的事情,法律管不著的。

就在我們沒有任何頭緒的時候,饒舜依的同事歸來了。

她的同事去調查了酒店監控。

結果查出來的是,確實有一個女人與胖子進入了酒店,但是之後呢,女人又從507號房間離開了,隻是離開得很匆忙,兩手空空,連包包都忘記拿,就落在了房間裏。

說到這,跟我們講述監控內容的男警察在房間裏麵翻找了一會兒,果然在被子埋著的地方,找到了一個女士包包。

“看到了嗎?她的包包在這裏。”男警察看著我們,說:“女人是空手離開的,所以說,她當時沒有攜帶凶器,也沒有攜帶贓物(腎髒)!”

饒舜依卻是反駁了一句:“不一定呀,萬一她把凶器藏在了衣物裏麵呢?女人的身上有大把地方能夠藏東西。”

男警察好奇的繼續問道:“那受害人的腎髒呢?她總不能也藏在身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