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顆鑽戒我反正是不要了,你想要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吧,總之十四萬塊錢你得給回我!”
趙老板這是擺明了要錢不要鑽,因為他也知曉那顆鑽戒的邪乎勁兒,要是繼續拿鑽戒去販賣給別的買家,搞不好又得出什麽死亡事故。
所以,他幹脆把鑽戒物歸原主,不去招惹這邪門玩意。
換做誰都是跟他一樣的想法,但問題是,我兩手空空,褲兜也空空,上哪裏給他籌來十四萬?
“能不能分期付款?第一期從下個月開始。”我咬了咬牙,決定這麽幹。
如果通過陳楓的方式,能夠將人頭金賣掉,那樣就能賺到一比巨額資金,到時候自己就有能力去嚐還這筆十四萬塊錢的債務了。
趙老板卻是絲毫不信任我,不談判,直接道:“抱歉,我不是放高利貸的,我無權給你期限,我隻需要你將那十四萬現金原原本本的交到我手裏,接著,我就把鑽戒還給你,你想拿它去做什麽都行!”
我見他不打算好好談判,於是老老實實的說道:“我已經沒錢了,如果有的話,我就拿給你了,我現在身無分文,都拿去做一筆生意了,需要時間周轉。”
說到這裏,我轉而拋出來一句恐嚇之詞:“那顆鑽戒的邪乎勁兒超乎你的想象,要是誰拿到手了,誰就得倒黴,現在鑽戒到了你手裏,我看你連睡覺都不踏實吧?這東西你扛不住的,還是交給我,讓我替你處理吧!”
“等等,什麽叫做沒錢了,那十四萬才剛到你的手上多少天?你拿去做什麽生意了?需要多少時間周轉?”
趙老板急得團團轉了起來。
我心平氣和的說道:“做生意不能著急,少則一個月,多則兩個月,如果你能接受,就請先將鑽戒交給我,畢竟放在你手裏,你肯定活不到一個月或者兩個月,甚至不到一個星期,你的身邊就要出現天災人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