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殺案既然沒有留下證據,說明凶手十分聰明,整件事都經過縝密的布局,每一個環節都有他這麽做的理由和目的。
以駱斌的辦案經驗,砍掉頭無非是幾種可能,一個是隱瞞死者身份,現在科技這麽發達,可以通過DNA知道死者身份,再說發現屍體的地點就是醫院,而且死者身上的服飾就是醫院護士的服飾,所以隱瞞身份的可能性不大。
要麽就是隱瞞死因,但現在法醫科學技術也很先進,不管是溺死,窒息而死,還是失血過多而死,都可以通過屍體鑒定出來,所以這個可能性也不大。
排除掉這些可能之外,就隻剩下唯一的可能。
凶手砍掉頭顱並且藏起來,應該是這個頭對凶手來說是有用的。
警方那邊不用駱斌交代,他們一直沒有放棄過對人頭的搜索,驗屍報告上也說了,屍體脖頸處切克麵相對平整,應該是用鋒利的刀刃割下,初步判定凶手應該是男性,女性沒有這麽大的力氣能平整的割下一個人的頭。
還有就是根據脖頸處食肉的痕跡以及屍體處的血量表明,死者應該是在剛死沒多久的時候被割下頭顱,駱斌判斷割掉頭顱會有大量鮮血,肯定會沾到凶手身上,可是現場化驗除了屍體身上有血跡之外,其他地方並沒有血跡,所以拋屍處絕對不是案發第一現場。
就在駱斌站在樓頂滿腦子整理無頭案線索的時候,忽然隱隱聽到西麵的方向傳來一陣巨響,駱斌順著方向看去,之間西麵約幾公裏的地方出現了大量黑煙。
因為駱斌在樓頂,所以看得比較清楚,結合巨響加上他看到的黑煙,心中立馬就猜到,那個方向有可能發生了一起爆炸。
“可能是哪個工廠不小心發生事故了吧,希望人沒事。”駱斌小聲嘀咕了一聲。
他對這裏的環境並不熟悉,而且他的主要任務是偵破無頭案,所以其他的事並不會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