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沒想到金晶最後留給我的這句話竟然是這樣,她說的不錯,我確實之前並沒有想到那個上行電梯上的指紋,是在最後跟她的交鋒時才記起的,本來是要詐一詐他,隻是反倒落了下風,經此一事確實提醒了我,審案的立足點隻有證據
後續警察確實從金晶的車子裏找到了她作案的證據,手套,護袖,當然最重要的還有琳達的手機和背包,殺人證據確鑿,而她本人也對這事供認不諱。
肖堯沒少因為這事憤懣,一定堅持是警方找錯了人,隻是申訴了幾次都被駁回,往後在探視室裏見過一次金晶後,偃旗息鼓了,薑獵交代過金晶不要將我做顧問的事泄露出去,隻是不知道這個將審之人有沒有記得那些禁忌。
“沈源,你說金姐多好的人,從來到哪都是如沐春風的大姐姐,肯定是那個琳達做了很多對不起金姐的事,所以金姐才會痛下殺手,沒錯,一定是這樣的!
如果,我們能夠找到琳達忘恩負義的證據,對了,我們可以發動公司的人簽署聯名書,全公司的人都知道金姐是琳達的徒弟,是她忘恩負義在前,所以金姐一定可以從輕處理的對不對?”
我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接肖堯的話,表麵看起來這個富裏生養的孩子太早的見證了世間繁華,但其實並非如此,他的生活就像是高級商店櫥窗裏包裝精致的商品,有專門的打光讓它始終光鮮亮麗,但其實他並不能體會暗影下的真相。
“你這話在我麵前說說就可以了?”我拍了拍肖堯的肩膀:“殺人總是要償命的,而且這是有目的的謀殺,就算琳達真的德行有虧,但隻要不付諸違法行動之前,她就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
這些話我也同樣要告訴你,法律是最基本的底線,你可以有一萬種方式站在道德至高點,但隻要觸犯了法律,那你的至高點就毫無意義!法律才是社會的根基,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