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獵在船上的一席話給了我很大的感觸,從古浪鎮回來後,我把自己關在放在房間裏了讀了整整一星期的書,沒有刻意去想案子的事,甚至也沒有特別糾結對錯,不過在這中間,我還是想明白了很多問題。
所謂罪犯並不是否定一個人的人格,而是將他在某個事件中的特定行為進行認定,因為超過了法律認定的尺度,所以他就該接受法律的懲罰,法不容情,這這份不容,所指的就是不會因任何客觀因素影響判斷,這是必要的,否則就會成為“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社會。
想通了這一層,我也開始反省自己在近來兩起事件中所犯的錯誤,因為我是始終將自己代入到罪犯之中想問題的,所以情不自禁就被罪犯本身的心理所影響!
方如生和秦悅,他們在生活中是道德完備的楷模這沒問題,狹隘去想,善良是他們做的選擇,沒有人強迫他們必須善良,但有法律規定他們不許作惡,因為他們行了惡事,那就要被執行,天經地義,錯的是我。
在內心裏想通這關,對沈健峰的仇恨也略略淡了一些,經此兩件事,讓我內心被迫成長幾分,成年人的生活並不總是一帆風順,當命運大潮來臨之時,都隻有被推著走的言不由衷,比起我的少不更事,也許沈健峰當時在警局中也是被迫接下的任務,所以媽媽才不恨他。
當一種習慣維持十年、二十年後,想改也不是那麽容易了,有限的飯點見麵,我們總是說不了幾句就會爆發尖刻的爭吵,有時候悲觀的想,我跟沈健峰之間的勢同水火,隻有不死不休的結局了。
司靖打來電話,零零碎碎說了很大一堆,是關於秦悅案子的後續,我敷衍的聽完,略一回神。才發現耳朵完全沒有聽進去她到底說了些啥,我有時候常會發呆,大概方才病症又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