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李秀娟所講,劉大國在城裏打工多年,有一家公司的老板對員工很不錯,在他們入職當天,就給這些員工買了意外和疾病險。
按照李秀娟的猜想,劉大國隨身帶著這些錢,應該是想在最近的日子,進入醫院進行治療。
發現這些錢後,李秀娟沒敢亂動,從家裏找了一個廢舊的皮包,將錢裝在包中,隨後埋在自家責任田附近的樹下,打算等到風頭過去以後,再把這些錢拿出來,風風光光的給劉大國辦一場葬禮。
我沒有輕易相信李秀娟的話,盡管這個女人的眼神清澈,說話沒有任何的卡頓,但越是這樣,越讓我起疑。
為了確認對方說的話,我讓馬如龍去找來村幹部,由村裏的婦女主任負責照顧李秀娟家的兩個孩子。
緊接著,我打電話從局裏請來支援。
半個多小時後,兩台警車開進村中,在李秀娟家中的爐灶下麵,找到了作案工具柴刀。
李秀娟被四名全副武裝的警員帶上警車,我和馬如龍乘坐第二輛警車返回警局。
經過幾個小時的排查,證明李秀娟所講的都是真的,城裏的老板以及保險公司相繼證明,那些錢的確是劉大國的保險金。
同時,馬如龍也從兩個孩子嘴中,斷斷續續的問出,當天晚上的確是劉大國先掐他們,他們的媽媽才會用刀砍斷劉大國的胳膊。
案件就在這種情況下宣布告破,不過我的心情,卻是非常的沉重。
局長範正義親自主持結案會議,先是狠狠的誇了我一頓,並且鼓勵我們再接再厲,將城裏警局先進經驗傳授給他這間鄉村警局。
麵對範正義的誇獎,以及眾人的鼓掌祝賀,我的心情沒有絲毫好轉,反而更加的沉重。
李秀娟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如今淪為階下囚,孩子以後該怎麽辦?
就算送到城裏的福利院,失去母親的照顧,他們是否能夠健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