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抓捕魏金山的檔案所寫,魏金山成年後,父母死於一次意外,他在二十歲的時候進入服裝廠打工,仗著在服裝廠工作年限較久,經常對新入職的女員工,進行言語上的騷擾。
後來,這種騷擾逐漸演變成動手動腳。
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幾名服裝廠的女員工將魏金山給告了。
由於魏金山隻是對她們動手動腳,並未作出實質上的侵犯,接到報案後,警局對魏金山處於拘留15天,並處罰金2000元的治安處罰。
拘留結束以後,魏金山被服裝廠開除。
確定租房人就是魏金山,我馬不停蹄的帶人,趕往被查封的旅館。
通過周圍的鄰居,我找到了旅館老板的家庭住址。
來到旅館老板家,我開門見山的讓他辨認,照片上的人是不是魏金山。
旅館老板看了好一會兒,用不確定的語氣說道:“有點像,但又不像,我這旅館每天人來人往,不可能記住每個人的長相。”
“像就是像,不像就是不像,你給我一個準確的答案。”我把照片塞到旅館老板手裏,讓他再仔細看看。
“有那麽兩分像,不過身高體型又不像。”
旅館老板皺著眉頭說道:“不是這個人。”
“林哥,不用再問了,魏金山已經跑了。”
馬如龍拿的電話,向我說道:“範局去魏金山家裏抓他,據鄰居說,他已經很久沒回家了,魏局認為魏金山是負罪逃跑,已經申請了通緝令。”
“我知道了。”
我點點頭,從旅館老板手裏拿回了魏金山的照片,跟著眾人一同返回警局。
雖然已經確定,魏金山有可能就是那個凶手,但在沒抓到魏金山之前,我的心還是不能放下。
天知道魏金山到底殘害了多少女人,被我們發現的有三個,會不會還有沒被發現的?
像這種連環殺手,要麽是性格偏激,產生了仇視社會,仇視他人的病態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