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範正義應該是明白了我的意思,不僅派了馬如龍,又將何前進也派了出去,讓我們三人一去調查。
“警官,你們幹嘛要去我家,不會還在懷疑我吧?”
車主一邊發動汽車,一邊回頭,無奈看著我們三人。
“為了你的安全,請你原諒。”
表麵上看車主沒有嫌疑,但事無絕對,所以我必須去他家一趟,親眼檢查他家裏的環境,才能確定這個人有沒有嫌疑。
“好吧,算我倒黴,掙了450塊錢,惹了一身的麻煩。”
車主搖了搖頭,嘟嘟囔囔的發動他的小貨車,帶著我們來到了鎮上的一棟樓前。
這棟樓有些年頭,樓體斑駁不堪,樓高隻有七層,沒有安裝電梯。
車主直接將我們帶到了頂樓,拿出鑰匙將門打開。
“警官你也看到了,我家住在七樓,那個洗衣機一兩噸重,我雇人把洗衣機搬上來的錢,都夠買台新的了,所以我才會賣給廢品收購站。”
車主帶我們進屋,再一次闡述他賣掉洗衣機的行為。
我沒有說話,仔細檢查車主家的環境。
車主家的房子麵積不大,大約隻有五十多平米,洗手間非常狹窄,陽台的麵積也很小。
正如他所講,如果將洗衣機搬上來,隻能放在客廳或者臥室。
檢查了半個小時,車主身上的嫌疑徹底解除,但是我心中的疑慮,卻越來越多。
流浪漢是從哪撿到的洗衣機?
不找到這名流浪漢,就無法確定案發現場以及死者身份。
雖說將死者DNA樣本交上去了,可如果死者家屬沒有報案,或者死者沒有犯罪記錄,憑借DNA樣本,根本不可能找到她。
“等一等!”
我停下腳步,目光嚴肅的看向不遠處的街道。
由於我們是乘坐車主的貨車來到這裏,所以回到警局需要步行。
在我們步行到距離景區大約五公裏的一處市場時,市場裏的一間店鋪,傳來了一陣令我十分熟悉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