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坐上另外一輛警車,看到徐寧的老婆洪金鳳,不知從哪糾結了一群婦女,堵在警車前麵大吵大鬧,讓我們放了徐寧。
我打開車門,衝著眾人說道:“你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嗎!阻撓警察辦案是違法行為,我勸你們懸崖勒馬,不要一錯再錯,否則,你們將會承擔法律的嚴懲!”
“少給老娘說這些屁話,老娘就知道我老公沒犯法,你們抓他不行!”
洪金鳳雙手掐腰,惡狠狠的瞪著我們。
周圍的幾名中年婦女個個同仇敵愾,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動手的架勢。
事後我才知道,洪金鳳是當地有名的潑婦,這個小區原本是村集體土地,洪金鳳和徐寧,都是這個村的。
幾年前,有建築商看上了這塊土地,跟村裏達成了買賣合同,按照相應的麵積,為村民分了一批住房。
這裏就是村子搬遷以後,原地回遷的安置房。
小區居民中,有一部分是洪金鳳他們村的村民,其中有不少人,跟洪金鳳沾親帶故。
眼見洪金鳳當眾耍潑,我沒好臉色的坐回警車,對著旁邊開車的警員說道:“打開警報開過去,我看他們誰敢阻攔!”
“這行嗎?萬一碰到傷到怎麽辦?”
開車的警員心有顧慮,不敢直接開車衝出人群。
“咱們是在執行公務,並且已經對他們發出警告,這些人繼續阻撓,就是知法犯法,咱們該客氣的時候要客氣,但該強硬的時候也一定有強硬。”
我正色說道:“開車!”
“好吧。”
司機拉響了警笛,汽車緩緩的開動。
還別說,這些人在警笛的威懾下,真的讓開了一條路。
顯然他們也知道,警車拉響警笛,代表著什麽。
花了半個小時的時間,我跟司機安然回到警局。
徐寧已經被馬如龍帶到了審訊室,等我回來開始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