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著陸大勇進屋兩次,發現陸大勇走路看上去和正常人無異,但是身子會在不應經意間朝一旁邊,這明顯是殘疾人走路的方式,之所以兩條腿沒有被我們看出問題,我想很可能是他故意做了些手段,在鞋裏邊放東西,讓兩條腿的步伐相同。”
“又或是,陸大勇本身不是殘疾人,他在第一案發現場給我們留下的痕跡是故意為之。”
我沉聲說道:“陸大勇有多狡猾大家都知道,故意在案發現場留假線索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們幾人你一言,我一語,將陸大勇可能作案的動機,以及做的手段,一一說給方博君聽。
方博君一直沒有說話,直到我們說完,才開口說道:“既然你們都認為他有嫌疑,我可以允許你們帶他回來接受調查,不過這種調查,最多隻能留他48個小時,超過這個時間還沒有找到線索,我們就必須放人”
說完,方博君給了我們兩個選擇。
要麽是在四周布控,進行暗地調查,要麽是直接跟陸大勇攤牌,將他帶回警局接受調查。
這兩個辦法各有好壞,暗中調查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收獲,將陸大勇帶回警局,我們可以對他家進行搜查,並且在訊問過程中,有機會攻破他的心防,不過缺點同樣明顯。
容易打草驚蛇。
萬一陸大勇咬死不承認,熬過48小時,我們警方就拿他沒轍。
“我想試一試。”
張文遠麵容堅毅的說道:“陸大勇有極大的作案嫌疑,不把他帶回警局詢問,我實在是安心不了。”
“方局,我也建議對陸大勇進行問訊。”
我補充說道:“林小米生死不知,萬一我們在暗中調查的時候,陸大勇殘忍地將林小米殺害,我們等於是變相的凶手,將他抓回警局,或許還能找到生死未知的林小米。”
聽到林小米這個名字,方博君的表情有些動容,說道:“我授權你們可以將他帶回警局,進行48小時訊問,現在立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