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長和警察隊長商量一會,同意了這個要求。一夥人離開昌樂鎮,找到了那口水塘。水塘麵積很大,上麵覆蓋著一層綠油油的植物。楊義豐在水塘邊緣空地上,發現了一些腳印。這腳印深入地麵,跟人的腳差不多大,不過隻有四個指頭。
楊義豐循著腳印找了過去,發現腳印一直延伸到水塘中不見了。他蹲在水塘邊緣,說道:“我懷疑這吃人怪物就在水塘中,你們誰有膽量下去看看?”
一聽這話,警察全都變啞巴了。警察隊長笑道:“捉怪物這種事,你們道士更加適合。”
“是啊!我身為茅山道士捉拿怪物責無旁貸,但是我不會水性,一旦進去了,不被怪物吃掉,也會被水淹死。”楊義豐繼續說謊。
“那怎麽辦?”鎮長一臉焦急,捉不到怪物,我三舅豈不白死了。
警察隊長出了一個餿主意,說:“這怪物躲藏在水塘中,咱們不敢下去,可以將怪物嚇出來,到時候,這位道長就可以捉拿怪物了。”
鎮長問:“怎麽嚇出來?”
“用炸藥,轟出來。”警察隊長一語驚人。
楊義豐勸止道:“這水塘這麽大,你都不知道怪物藏在什麽地方,水深情況你也不了解,如何用炸藥轟出怪物?”
警察隊長板著臉,問道:“以道長的意思,這怪物就無法消滅了?”
楊義豐說:“這怪物貪吃,到了晚上就會出來尋找食物。你們在這守著,等怪物出來了,你們開槍打死他。”
鎮長點頭道:“好主意。”
警察隊長一臉不悅,冷哼道:“這晚上黑燈瞎火的,萬一怪物襲擊我們怎麽辦?”
“你們是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萬死不辭。”楊義豐嗬嗬一笑,“我肚子不舒服,回客棧休息一會,晚上我過來幫你們捉拿怪物。”話落,楊義豐離開水塘,回到了昌樂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