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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兩個小分隊

黃建軍在網吧裏泡了一宿,看了百十多段有關搶劫方麵的文章,他沒有從中得到什麽警示,反而是總結出了一套他認為是完美的搶劫作案的手法出來。

他總結了幾點:

第一,單獨作案危險係數太大,極容易被抓住或是遭到反抗;

第二,作案的地點要既偏僻又不易讓人懷疑,還得便於逃跑;

第三,同夥要選有膽子、聽指揮、腦筋不要太靈活的熟悉人來做,這樣便於把控;

第四,事先的準備工作要充分,該帶的作案工具要帶全,不打無準備之仗;

第五,搶劫的目標就選夜班的出租車司機,他們有錢、有手機,不會空手而回;

第六,作案的時間選擇在晚上十一點到淩晨四點之間,這個時間段路上沒人不會引起太大的動靜,另外這個時間段司機已經跑了不短時間的車,身上的錢會多一些-

等等這些,黃建軍計劃的可謂是比較周祥,接下來他就開始按部就班的實施起來。

他先回清河縣城去找了好同學雲生和侯文魁,這倆人畢了業無所事事,也不學好幹些偷雞摸狗的營生,黃建軍跟他們一說計劃搶劫的事兒,這倆人全都表示入夥一塊幹。

說幹就幹,六月三日,黃建軍、雲生、侯文魁三人糾集到一處,在子夜時分以租車為名,攔乘了一輛出租車,黃建軍指路讓司機開到了一處他事先選好的僻靜處,等司機停下車後,坐在副駕駛座上的黃建軍拿出刀來威脅住司機,雲生、侯文魁二人用事先準備好的尼龍繩把司機的手腳捆住塞住嘴,搜走司機身上的錢和手機,三個人拿著車鑰匙逃離了現場。在逃跑的途中,把汽車鑰匙隨意丟棄了。

上述的過程就是黃建軍的搶劫團夥每次實施搶劫作案的流程,雖然有時具體案件中有些具體的做法有些小的差異,但大體的方式和過程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