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躍華講述道,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六月二十五日,唐曉棠當時被抽到了公安大學培訓,秦曉勇和柳俊梅去了打扒隊鍛煉。
當日下午十五時三十分許,接到市局指揮中心派警,在城南區的環河北巷一戶居民家裏發生了一起三人被殺的特大案件,趙國峰副局長指示,由刑警支隊一大隊接手偵辦。
接警後王宇帶著一中隊的全部人員趕到了案發現場,一同前去的還有唐有誌副支隊長,他是城南分局刑警大隊出來的,對城南區的情況熟悉。
案發現場位於環河北巷中段路西的一戶獨立二層高幹樓內,死者一家三口。
男死者張XX,男,三十一歲,係個體從業人員;
李XX,女,二十五歲,與張XX為夫妻關係,舞蹈演員;
張X,女,五歲,係張XX與李XX的女兒。
中心現場在樓房內,張XX被利器刺中心髒,全身中三十一刀,每一刀下手都極為凶狠,法醫給的結論是,即便他的心髒部位不中刀,身體其他部位的傷情也足以致命。
凶器是一把鋒利的單刃刀,可能是殺豬刀。
李XX被用她自己的高彈牛仔褲勒死在臥室**,全身未著寸縷,傷痕累累。
法醫給出的結論是,機械性窒息死亡,身前曾遭受長時間的性侵和殘酷折磨。
張X的遺體浸泡在衛生間裏放滿水的浴缸內,法醫經過現場勘查結合屍檢給出的結論是,孩子被犯罪嫌疑人從二樓直接扔到了一樓,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被害人家中的保險櫃敞開,鑰匙在鎖孔上插著,保險櫃裏除一些紙質文件、書證以外,還有十一塊金條,每塊金條重一公斤,共計十一公斤,沒有現金。
通過現場勘查及向死者的親朋好友詢問取證證實,兩名成年死者的隨身及家中應有的貴重財物、首飾、手表、手機以及一部手提電腦全都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