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七點,市局的小會議室裏,趙國峰副局長正在講話。
在座的有重案組的人和馬誌、省廳的高副支隊長及段明等人。
趙國峰講,經過對裏屋**的男屍進行屍檢,可以認定死亡原因是頭部遭到槍擊,一槍從右太陽穴射入,彈頭進入口腔,嵌在了牙**,一槍從右眼射入,穿過枕部,彈頭留在了死者枕著的枕頭下麵。
死亡的時間大約是在十五天以前,確切的時間要過幾天才能有結論,死者所在的裏屋就是第一殺人現場。
使用的槍支沒有找到,兩枚彈殼和彈頭都已經提取到了,是7.62毫米口徑的手槍子彈,現在的“六四”、“七七”手槍就是使用這種子彈。
彈殼、彈頭一會兒由省廳的同誌連夜帶回去做相關鑒定,和我們“5.14槍案”中被盜的槍支,進行彈道等方麵的比對。
在裏屋的床頭櫃裏,發現了姓名為“孫輝”的男性身份證,我們初步斷定,死者就是孫輝,但是具體身份還要進一步核實。
在對現場進行檢查時,發現兩個特殊情況:
第一,死者的頭臉部,死後被人清洗過。在死者嘴裏發現三枚用紅色線繩穿在一起銅錢,死者的雙眼部位,各放有一枚銅錢。
這是某些地區對於死人的一種祭祀方式,祈願死者能平安入土。
第二,在床頭櫃裏還發現了一個筆記本,上麵記載著從去年一月七日開始,至今年的九月二十九日,共計四十一起盜竊案的詳細記錄,每起案件的發案地點、受害人的性別、所盜竊的財物數目都有記載,其中就有“5.14槍案”和“4.27盜竊案”的詳細記錄。
這個筆記本上的記錄,你們已經核實過了,全部都是被我們統計在偵查範圍內的案件,我們統計的一共是四十四起,與筆記本上的有三起出入。
現在基本可以斷定,和孫輝一起生活的叫“紅玉”的女人,就是這四十一起盜竊案以及殺害孫輝的最大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