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會議室出來,王宇跟著馬誌進了大隊長辦公室,他把自己的身體扔在了辦公桌旁邊的**,把頭埋在疊得像豆腐塊一樣的被子裏。
馬誌拿起水壺給杯子裏續上水,坐在辦公桌後麵的椅子上,抬腳踢了一下王宇單在床沿外的長腿說道:“大個兒,你給我起來,說說你的想法吧。”
王宇從**坐起來,耷拉著腦袋說道:“馬隊,跟著你上了賊船,想下都下不去了。”
馬誌喝了口水笑罵:“滾一邊去,你要是不跟你老子死活鬧著當警察,早就進稅務局了嘛。”
王宇伸了個懶腰站起來說:“那還不是你老人家給帶的,一轉業就到了公安局,騎著兩輪挎著槍,今兒一個殺人的,明兒一個撬門的緊著抓,兄弟眼紅呀。”
馬誌把茶杯放下,正色說道:“行啦,說說案子吧。”
王宇脫了鞋盤腿上床,一邊整理著被他壓成扁片的草綠色被子,一邊說著自己的想法。
這起命案看似現在毫無頭緒,但是仍有幾點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死者生前可能戴有戒指、手表,現在都不見了。
從衣著來看很時尚,衣服鞋子的質地也不錯,而褲兜內隻有四塊七毛錢,這不合情理,案件的性質應傾向於以侵財為目的的搶劫案件。
第二,死者的長相屬於漂亮的一類,她受到了性侵害,極大可能是由搶劫演變為QJ從而殺人。
第三,死者反抗痕跡不明顯,說明犯罪嫌疑人比較年輕,體質不錯很容易就控製了死者。
要麽就是手持凶器逼迫,使死者不敢反抗,這點有傷情佐證。
另外,不排除二人以上作案的可能性。
第四,犯罪嫌疑人應該沒有前科,因為現場沒有掩蓋痕跡的行為,文化水平也不高,留下的精斑物證就是證明。
還有一點很重要,案發地很荒僻,死者不可能是被從遠處脅迫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