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偵破工作進行的很不理想,這種流竄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很令人頭疼的。
身份、行蹤難以確定,加上“3.03係列殺人搶劫案”的這個犯罪嫌疑人沒有前科,偵破工作一時陷入了瓶頸,難以往下進行了。
由於我們國家人口眾多,南北方經濟發展差異明顯,使得一些大中城市的外來人口激增,流動性非常大。而管理工作相對滯後,這就使一小撮不法之徒有了可乘之機,借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多年以來,打擊嚴重惡性流竄犯罪行為,是各地公安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打擊力度相當大。但是受方方麵麵的條件所限,效果仍然有限。
重案隊的人沒有泄氣,這樣的案子才有搞頭,唐曉棠說了一句話:“我覺得這個家夥還要作案,隻要他不停手,我們就有機會逮到他。”
咋聽之下,大家可能會覺得這種說法欠妥,怎麽能盼著犯罪分子繼續作案呢?
其實不然,作為警察,我們的重案組刑警怎麽會盼著犯罪分子繼續作案,殘害無辜群眾性命、劫掠他們的財物呢?
唐曉棠是出於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作案手段、手法的分析上說這番話的。
這個係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連續作案十七起,時間跨度接近兩年,絲毫沒有停手的跡象。
到目前為止,隻有最後這起案件失了手,按照心理學上的理論分析,行為人在做慣了某一件事時,是會“上癮”的。
這次失手,不僅不會讓嫌疑人停手,而且會使其更加迫切地實施新的犯罪,以此來彌補上次的失誤。
試想,假如犯罪嫌疑人從此停手不幹了,那麽我們抓到他的機會就更加渺茫了,唐曉棠是基於這點才說出上麵那句話的。
我們常講,要做好預防犯罪的工作,這本身是很有效的一項工作,然而這項工作隻對普通人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