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國心有不甘,他給周前打了電話後,因為這一案子的偵破得到了重大突破,周薇特許他參加即將召開的案情分析會。
郭斌開著車,帶著老國和周薇一起趕往市局會議室。
周薇問:“師傅,剛才我一直在想,也一直不敢相信。您是怎麽知道保險櫃裏裝著董莉珠頭顱的呢?”
郭斌也說:“是啊,盡管我對師傅太了解不過,更知道他料事如神,但剛才我這心裏也是惴惴不安,擔心師傅判斷錯了。”
老國說:“我首先用的是排除法,保險櫃是用來盛放貴重物品的,比如現金、首飾、房產證、機密文件等。房產證和機密文件不需要這麽大的保險櫃,而且再多的文件,一隻小小的 U 盤就能搞定;首飾也不可能那麽多,就算是價值百萬的鑽石、戒指、項鏈等,也就一兩公斤,一隻小號的保險櫃都放不滿,這麽大的保險櫃,隻能用來盛放大筆現金。”
“那您為什麽認為裏麵裝的不是大筆現金呢?”
我從房東口中了解到,房子是今年 6 月底才租給董莉珠的,康劍偉是分管信貸的副行長,他的權力很大,很可能受賄了大筆錢財,之前還給過受害人 100 萬現金,這筆錢是他補償給董莉珠的感情損失費,或者叫分手費,在這之後不久,他們又舊情複發。按常理,康劍偉即使有錢,也不會在極短的時間內再給董莉珠很多錢。就算給了,董莉珠依然對這段感情信心不足,大筆現金還是會匯給父母保管。因此董莉珠不可能需要、更不會購買這個保險櫃。唯一的可能,這個保險櫃是康劍偉購買的。他購買的保險櫃不放自己家裏、不放在他和董莉珠的愛巢裏,為什麽放在這個剛租下不久的普通住宅裏?他準備用來盛放什麽?”
“可是師傅,畢竟用保險櫃能盛放的東西很多啊,或者他是買下準備轉移贓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