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前三輪是“靜對靜”、“點對點”的射箭,那麽從第四輪開始,便變成了“動對靜”。
6名參賽選手站於450步白線的南邊。
比賽規則規定:參賽選手騎馬沿著450步處的白線,在50個呼吸之內,策馬奔馳500步,並在此期間射擊3箭,27環以上者即為合格。
不過,原先的32個箭牌,此時卻變成了10個箭牌,每個相距50步之遠。
“4號選手準備,開始射箭!”
組織比賽的千人將再次下令,4號參賽選手即刻催馬狂奔。
50個呼吸奔跑500步,馬速是相當不低,需全力策馬奔馳。
這種要求基於以下三點考慮:
一是為了防止有些參賽選手在半途停下,采用“靜對靜”的方式進行射箭。
二是戰場上戰鬥之時,也不可能要求參戰將士停下馬來瞄準後射擊。
三是在戰場之上,靜止條件下射擊固然精準度較高。但是,同樣被對方射中的概率也是大大增加,麵臨的風險成倍放大。
所以在日常訓練中,騎射一般采用運動狀態下射箭,鍛煉眾將士的騎射水平。
從難、從嚴、從實戰需要出發進行訓練,也是軍隊訓練的核心思想之一。
4號參賽選手騎於馬上,身體隨戰馬上下顛簸,但上身卻穩如泰山。
4號參賽選手半側身體,熟練地從箭囊中反手拔箭,而後搭箭上弦,左手持弓,右手控弦,瞄準靶牌。
“嗖--”
4號參賽選手鬆弦放箭,長箭快若閃電,命中紅心。
“嗖--”
4號參賽選手二次放箭,又中紅心。
“嗖--”
4號參賽選手三次放箭,再中紅心。
三箭全部命中紅心。
“一營威武!伍長威武!”
“一營威武!伍長威武!”
……
槍騎一營1000將士舉槍高呼,聲若浪奔。
“4號選手30環!7號選手準備,開始射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