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爾南德斯並不是一個傻子,他怎麽可能看不出亞伯拉罕的詭計呢?
雖然那一次沒有在**被抓到現行,但是自己與他不合幾乎已經是半公開的事情了。
當他接到命令的那一刻,他就知道那個狡猾的老東西在打什麽鬼主意,隻是他也沒法拒絕。
其實費爾南德斯並不怪亞伯拉罕,誰被戴了綠帽子,都會氣得想殺了對方。當然,他也不怪自己,畢竟亞伯拉罕夫人太誘人了。
看著身後亂糟糟的隊伍,他有自己的想法。隻要待會取勝,他就會成為道森城的英雄,他立刻就會煽動這些亡命之徒,反殺回道森城,來一個反客為主。那時,他第一個要殺掉的就是亞伯拉罕。
這就是白人的邏輯思維:心懷鬼胎,火中取栗,目中無人,自私自利……
在殖民時代,隨時都有一夜暴富的可能,所以他們的想法也沒有錯。
但是,這一次,他們錯了,而且錯得離譜,因為他們忽視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有可能會輸給那些他們瞧不起的黃種人。
道森軍花了一個小時在城裏遊行,又花了半個小時出城,先頭部隊看到那些黃種人之後,又用了半個小時收攏隊伍。終於在正午時分,和對手形成了兩軍對壘之勢。
此時,道森軍距離那些黃種人有800米左右的距離,看得還不是太清楚,但是費爾南德斯隱隱約約能夠看出來對方的人數並不多,也沒有排成緊密的列兵線,而是鬆鬆散散地站在幾條壕溝後麵。他不禁一陣暗喜,雖然他沒有上過真正的戰場,但是武裝衝突還是參加過不少的。沒有整齊嚴密的列兵線,根本就無法發揮火力的優勢,更別說抵禦騎兵的衝鋒。
費爾南德斯把二三十個騎兵調到了隊伍的左翼,計劃等敵人的陣營出現混亂之後,再從側翼進行包抄。剩下人則分成三列,排成了一道40米寬的列兵線,從正麵對敵人發起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