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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將軍

阿史那克羅部落前軍大營。

阿史那克羅長子,阿史那苯溪,扶著被父親又酒杯砸的頭破血流的腦袋,吐了一口唾沫,罵罵咧咧的從父親的大帳走了出來。

難怪父親得了失心瘋,原來是巫師作祟。

哼,狗日的巫師,以為老子的刀不利麽?

你不是說什麽可以刀槍不入,什麽天神會保佑麽?怎麽老子的刀捅到你身上的時候,你他娘的連哼一聲都不會。

什麽隴右山崩,大蛇屢現,什麽大唐各地洪水泛濫,是亂世來臨的征召,父親該早作打算,以謀大業。

就父親和自己這樣的兩塊料,也配?

媽呀,在長安城隨便拉出來個武將,都能將父親和自己一起砍成肉泥。

父親怎麽年紀越大越糊塗?

別說眼下大唐正是國勢鼎盛之時,就算是大唐衰落,打個噴嚏,也能將自家部落噴成粉末。

自己得想個辦法找到大唐的官員去認罪。

最好把父親的行軍圖帶著過去,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被判定為戴罪立功,沒準聖人一高興,自己還能懇請聖人留父親一命。

不能遠在長安的小崽子剛剛降生,就沒有了祖父啊。

那可是自己花重金取得農戶家的閨女生的崽子,天生就是唐人的樣子,將來自己的後代,就是唐人了。

我他娘的連漢名都取好了,宇文俊。

狗日的父親,竟然讓我破相了。

作為阿史那部落被派遣到長安的質子,他是無論如何都不會告訴眾人,他已經找了一份不錯的買賣,那就是拿皮子換取羅記的貨物到草原去販賣。

而他也早就習慣了漢人的生活,打死他都不想每天騎馬遷徙放牧了。

那頂風冒雪的簡直就不是人過得日子。

將火爐燒的滾燙,即便是寒冬,也可以跟長安的渾家歡快的雲雨,才是真的幸福啊。

阿史那克羅沒有想到,自己將兒子送到長安,自己這兒子不僅僅沒有臥薪嚐膽,反而成了實打實的大唐鐵杆,突厥厥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