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輝祖這小胖墩平時一聽到“吃肉”倆字兒就兩眼放光,此刻卻嚇得瞪圓了兩隻眼睛:“香肉?小姑姑,你要吃自己的肉啊?”
香香解釋:“你胡說什麽。香肉就是狗肉。你沒聽你爹經常念叨,狗肉滾三滾,神仙也站不穩嘛?我知道城西有一家館子,專做香肉。常老頭,二愣子,本縣主看你們這兩天查案辛苦,請你們一並去吃。”
四人來到城西一家飯肆。同樣是吃飯的地方,應天城內的酒樓和飯肆大有不同。酒樓是達官顯貴們光顧的地方,飯肆卻是下九流譬如戲子、腳夫、吹鼓手解饞的所在。這飯肆沒有牌匾,隻在門口支了個架子,架子上放著一個羊頭。
常歌盯著羊頭有些奇怪:“怪哉,縣主不是說這裏是吃香肉的地方麽?怎麽掛著一個羊頭?莫不是家羊肉館子?”
香香瞥了一眼常歌:“哼,二愣子,一聽就知道你沒來應天城幾天。這在應天城中叫做掛羊頭賣狗肉。偽元治理天下時曾頒布禁令,禁止老百姓吃狗肉。可狗肉多香啊,老百姓怎麽可能不吃。於是賣狗肉的地方全都掛著羊頭,自稱羊肉館子。”
這說法常歌還是頭回聽說,隨後他道:“偽元那幫當官的管得也是寬。管天管地還管老百姓吃什麽?”
常四始終是上了年紀的人,見識廣博。他道:“元人久居草原,以牧獵為生。狗在他們看來是狩獵的幫手,故而元人不吃狗肉。”
四人進得狗肉館,在一張桌子上坐定。夥計走了過來:“四位客官,吃點什麽?”
香香故意裝出一副吃狗肉老手的派頭,高聲道:“一黃二白三花四黑,給我們燉條黃狗。”
夥計領命而去。常歌坐在椅子上,忽然感覺自己的腿奇癢難忍,他忍不住用手去撓自己的腿。
香香鄙夷的說道:“吃個飯一點不講禮數。二愣子你真是狗肉上不了大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