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於董良的謹慎,中午就接到了葛陽縣的情報。
發現一支殘兵,不到六百人,距離葛陽縣四十裏,被斥候偵查到正向葛陽縣行軍,未感貿然行動,請董良下指示。
董良在葛陽縣其實留下了七八百兵力駐守,麵對區區不到六百殘兵,其實軍力是占優的。
但是不能這樣算賬,因為葛陽縣守軍不可能傾巢出動,因為這是剛打下來的城池,一定要留人鎮守才行。
要不然但凡有個不懷好意的地主,帶著三四十個家丁,趁機把大門一關,這城池再想打下來就難得多了。
因此頂多出兵五百,留兩百鎮守城池。
而董良細觀情報,約六百殘兵,看起來裝備補給應該是沒有的。
這樣還好打一些。
讓葛陽縣守軍打個殲滅戰卻不容易,又不能固守,讓這夥人渡河跑掉又要廢些手腳。
而葛陽縣守軍其實並不太想像董良這樣謹慎。
他們其實是想要出兵的。
畢竟在他們偵查中,一群殘兵敗將,丟盔卸甲的,這是送上門的功勞啊!
誰不想要這白撿的功勞呢!
所以董良需要考慮一下葛陽守軍的心情,但是又怕出意外。
綜合考慮之下,命馬良修書一封,允許葛陽守軍出兵四百,多備弓弩箭矢,消耗為主,不得已不要纏鬥,能打就打,不能打就撤回城內,盡量從敵人西側進攻,往東側趕。
董良會領兵夾擊。
其實這幾百個殘兵,董良雖然沒有搞明白哪裏來的,但是隻董良留在上饒的人馬就有一千五。
留五百守家,一千出擊,兵力綽綽有餘。
但是董良考慮到葛陽守軍的心思,不能讓他們穩健固守,自己又千裏迢迢的去殲滅敵人,有搶功勞的嫌疑,吃相不好看,士兵們有怨言。
所以該讓士兵立功還是要給他們機會。
命令下達,讓士兵快馬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