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情敵相見殺父之仇。
李尚仁在得知坐在麵前的竟然就是搶走他心愛之人的強盜後無比激動,更是唾沫橫飛,雙眼通紅。
大有一副要拚命的模樣。
“你幹嘛,說歸說別動手啊。”
林皓避之不及。
他倒不怕對方真動手。
這小竹竿,能有什麽戰鬥力?
估計自己一拳都能把對方打得半死。
隻是大家無冤無仇,沒必要鬧出人命。
“哼!果然是粗俗之人,誰會跟你動手!”
李尚仁忽然變臉,擺出一副清高模樣。
更是一臉不屑。
嘿?
林皓被氣笑了。
自己不跟他較真,居然還得寸進尺。
都說仗義多是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這話真不假,書都讀到狗肚子裏去了。
“像你這種人胸無點墨,恐怕婚後公主殿下連個說知心話的人都沒有。”
李尚仁輕蔑道。
皇帝聖旨,一介草民又怎敢反抗?
既然事已至此,那他也要讓林皓在公主麵前抬不起頭,也算是出了心中這口惡氣。
哼!
就算我得不到公主,以後也不會讓你日子好過。
“誰胸無點墨了?你不就多讀過幾天書嗎?有什麽了不起的。”
林皓反駁道。
這怎麽還越來越得寸進尺,甚至搞人身攻擊。
沒讀過書怎麽了?
沒讀過書難道就該被你看不起嗎?
所以他就不喜歡這些文人。
總是帶著一股自以為是的優越感。
“沒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即便你出身顯赫,但你卻不懂得做人之道理,簡直就是玷汙了公主!”
林皓眉頭微皺。
這樣說他就有些不樂意了。
什麽叫做玷汙?
再說難道他願意去成這樁婚事?還不是當年自己老爹留下來的麻煩。
“那我倒要看看你究竟多有文采。”